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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资源调查工作手册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7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87年,长城因其独特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整体列入世界遗产名录。Р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长城保护和研究工作。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的“爱我中华,修我长城”活动,在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爱国热情的同时,极大推动了长城保护工作;国务院自1961年起分期分批将山海关、八达岭等长城段落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长城进行了抢救维修;一些地方人民政府为辖区内的长城划定了保护范围,有的设立了专门保护管理机构;北京等地还颁布了长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2003年4月,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文化部、环保总局、旅游局、文物局等九委部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就长城保护管理工作做出了进一步安排。从整体上看,长城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工作正在逐步加强。Р但不可否认,长城仍然面临着相当严重的人为和自然破坏的威胁,特别是近年来人为破坏有加剧趋势。主要表现在个别地方和部门文物保护和法治观念淡漠,在基本建设、长城开发利用等工作中,置国家、民族整体利益于不顾,片面追求眼前、局部利益,随意处置长城。这种以法人违法为主体的建设、开发性破坏是当前破坏长城的主要形式,具有来势凶猛、破坏力大,有时甚至是毁灭性的特点;部分地方群众缺乏文物保护知识、意识,拆取长城建筑材料用于日常生产生活的现象仍时有所见;而法规制度不健全、管理体制混乱、保护管理力量薄弱、经费匮乏等因素导致破坏长城的行为不能被及时有效制止。许多有识之士担心,这种状况如果任其发展,长城将面临更大威胁,强烈呼吁加大长城保护力度。最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做出重要批示,就长城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为此,国家文物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长城保护工程”初步工作方案,希望通过“长城保护工程”的实施,扭转当前长城保护工作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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