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信息优势和关系契约优势是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的内在动力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都参与了拆借活动,80%户的钱不存在银行,80%的资金也不存在银行。他们在熟人、邻里之间,或熟人的熟人之间直接拆借,规模在100万元左右的生意款一般都是通过向熟人借钱筹集。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是个经济发达镇,这个镇90%的企业有社会借贷,民间借贷一般占企业资金总量的30%-40%。 Р 中国农村民间金融体系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客观的规律。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民营经济逐渐成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经济主体,一个健全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是必不可少的。民间金融是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在特殊社会环境下采取的一种特殊方式,是新的经济成分挣脱体制内金融体系束缚的必然要求。发展农村民间金融体系顺应了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变迁,农村民间金融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必然会反过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从制度结构变迁的角度看,只有内生于农村经济内部的金融制度安排才是有意义的。因为农村金融成长的真正要素存在于经济发展过程中,民间金融机构显然比现有农村体制内金融更适合于农村经济增长的金融需要。 РР Р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Р Р 民间金融在为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方面拥有信息上的优势。民间金融组织的社区性质明显,其信息优势反映在贷款人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甄别上,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品德、能力、资本、经营状况有比较清楚的感性了解,由于债权债务双方彼此都很了解,金融主体能较充分的利用地方的信息存量,这样可以省去大量调研费用,也可减少审核批准程序。民间金融组织的信息优势还反映在它对贷款的监督过程中。由于地域、职业和血缘等原因,民间信贷市场上的借贷双方保持相对频繁的接触,不用费力去了解借款人的信息,这种信息上的便利导致贷款人能够较为及时地把握贷款按时足额归还的可能性,进行实际监督,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因而民间金融组织面对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比较小,它们资产质量高的潜在比较优势也是确实存在的。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