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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争议处理预案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关部门咨询或者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如其他门诊或者卫生行政部门等。Р6、非上班时间出现的医疗事故争议Р6.1一般医疗事故争议,由值班人员先接待患者,听取患者反应的情况后找相关人员了解具体实际情况,并酌情予以解释处理。Р6.2争议较大的事件,值班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当时解决不了的事件,及时通知医务部,由医务部相关人员指导进行,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报告门诊院长。Р6.3重大医疗事故争议,由值班人员及时通知医务部,医务部讨论解决办法并报告院长进行紧急处理,同时在6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Р7、立案的案例应进行细致、严谨的调查。有以下几个情况:Р7.1当事医务人员就该医疗事故争议向医务部提交书面材料,对整个医疗过程以及患者提出的问题和不理解的地方予以说明、解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必须立即提交,其它情况须在3天内提交。)РР7.2当事科室讨论后,就该医疗事故争议以书面形式提交医务部。(提交时间同第7.1项)。Р7.3医务人员对当时重要细节的描述与患者方描述的情况有严重出入的,即进行医疗纠纷听证会。Р8、汇总调查结果,提交安全医疗小组讨论,予以定性及提出处理意见(包括行政处理建议),并将讨论结果及处理意见反馈给患方。医患双方对处理结果无异议的,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在调解过程中如涉及调解款额时,应由门诊院长、科主任和医务部共同商讨后决定。)Р9、协商解决的,双方签订协议书。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协议书须由双方当事人及门诊院长共同签名、门诊盖章生效。Р10、如患方对安全医疗小组讨论结果、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也可向第三方宁波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РР11、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双方可再次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功,患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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