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任务下发到各乡(镇),要求将人工造林补贴试点的项目有关要求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农户向各乡镇林业站提出申请,经县林业局审核同意后,再次将符合补贴标准的地块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才纳入项目规划。同时,与纳入规划的地块业主签订造林合同,明确林地权属、造林地点、面积、树种、初植密度、补贴标准与金额,以及造林完成时间、质量要求、检查验收与资金拨付时间等内容。共签订造林合同3136份,涉及农户3136万户。Р(三)改进实施模式。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我县切实转变过去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办法,从过去任务由上而下分解落实,由林业部门到现地找造林地块进行规划设计,转变为通过宣传发动后,由林农自愿申请种植,由林业部门通过实地规划落实与综合平衡,审核筛选造林地块,变要我种为我要种。同时,造林业主与林业部门签订造林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使农户主动实施好项目。在造林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程序,组织对造林大宗物资招投标采购,保证了建设质量,使项目建设得以规范有序进行。Р(四)注重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节日、群众赶集和乡镇村会议大力宣传国家人工造林补贴试点项目的目的意义、补贴标准、造林质量和建设程序等有关要求,不断提高群众对项目的认识和认知度。通过有效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了项目要求,提高了广大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有力的推进了项目建设正常进行。Р(五)加强技术培训与推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XX县林业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各造林树种对气候、土壤、水肥的要求,科学合理布局,实行集中连片种植,确保了项目建设的高起点、高标准和规模化。同时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在打塘、回填、定植和中后期管理等关键环节,适时召开现场会,严格各项生产工序的检查验收,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员的作用,驻村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农户按丰产栽培技术要求进行操作,提升了农户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保证了项目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