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了明确的分工,计财部门负责综合汇总、审核把关,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确保及时报送等工作。各相关业务科(股)室要负责各评价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审核、自评、汇总,总结项目实施情况,编制项目评价报告,确保及时将资料送计财部门汇总。(三)是加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和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各资金使用单位精心组织,落实人员,明确职责,认真按省财政厅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把各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实施过程、项目绩效都对照《指标表》进行自我考核、评分,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认真分析了本地造林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并形成了自评报告。认真填列各个项目的《2016年造林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信息表》、《2016年造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佐证材料递交表》、《2016年省级造林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联络人名单》。市林业局认真审核汇总各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自评基础信息表、自评报告和作证材料,及时把相关材料交本级财政部门审核,然后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对资料不齐全或有错误,及时退回项目实施单位补充完善。三、存在问题、原因和建议。(一)Р主要存在问题及原因 1、造林计划和资金下达较迟,错过造林的最佳时间,无法在3-4月完成造林,甚至有部分规划地段,在7月底才完成种植,影响造林的成活率。为确保完成任务,施工单位需多次补植后才能够达到造林的成活率要求。 2、随着每年物价的不断上涨,造林单价低,严重影响工程质量。 3、造林的后续抚育资金无落实,直接影响项目的成活保存率。(二)建议 1、要加大项目资金投入,确保工程造林质量。 2、项目的后续抚育资金跟不上。除完成当年的造林和一次抚育施肥后,需建设单位争取地方财政资金完成第二、第三年的抚育施肥工作,确保造林成效。建议省财政安排好专项资金用于今后抚育施肥,确保项目造林能够成林。 3、建议每年9月底,下达明年的造林计划。当年1月份,下达造林专项资金,确保每年3-4月份完成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