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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精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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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2、履Р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或发生不良行政行为被投诉查实一次;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或发生不良行政行为被投诉查实两次或两次以上;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三、方法步骤(一)在学习文件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个人对照2016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用一分为二的观点认真总结工作,找出存在问题,搞好总结材料。(二)召开考核考评会议,进行民主测评。(三)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结合科室、单位和个人的工作情况,确定先进科室、单位,确定每人的考核等次。(四)对拟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和受奖人员,实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五)填写相应表册,报人事局审核批准,装入本人档案,作为兑现晋升级别和职务工资的依据。四、考核等次确定 2016年度的个人考核实行分类量化考核,以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考核将德、能、勤、绩、廉5项内容分别量化为25分、25分、10分、30分、10分,每项考核内容中又分若干小项。考核按不同职务层次确立指标体系。被考核人得分所占比重为:处级干部A票占45%,正科级干部B票占30%,其他人员C票占25%。加权平均后为被考核人所得分数。五、组织领导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民政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王智同志任组长,金光明、徐延洪、宋维君、段连民、张守佳、时德前同志为成员,负责对全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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