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线路管护,确保正常供电、安全用电。一是全乡高低压供电线路管护的责任主体为供电部门、村(居)委会和相关单位、企业,必须履职到位、管护到位。二是在每年的5月、10月、12月集中开展三次供用电线路专项检查维护活动,高低压供电线路过往的村社及用电户必须主动配合、积极参与供电线路除障,因管护供电设施除障所砍伐的林木一律不予补(赔)偿,被砍伐的林木归林主所有,严禁无理取闹,阻碍管护工作的进行。三是供电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做到日常管护常态化、制度化。四是对存在安全隐患而未进行维护、排障的线路,供电部门必须抓好督查督办,并有权实施停止供电的手段,直至隐患排除,且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供电。五是在线路排障前,供电部门及排障作业单位要相互联系,确保排障安全。? 2、严格供用电安全监管。供电部门和村(居)委会务必做到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责任主体单位要建立好供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台账,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用电户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并实行隐患整改销号制。供电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供电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并要加强对无人居住的用电户和责任不明的用电户的监管,该停电的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以确保不发生供用电安全事故。? 3、强化农户照明线路隐患排查。在加强整改老化线路的同时,特别要关注家中主要成员长年外出,只留下老人和儿童的用电安全。村社干部、居委会干部要积极主动落实包户责任制,以此确保这部分群体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严格问责追究? 坚持“辖区负责”、“行业负责”、“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严格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和用电安全责任与监管措施,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部门(单位)具体抓”。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敷衍了事的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责任追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