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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如何理性的制定养老金制度 中国养老金制度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6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应如何理性的制定养老金制度‛,下面俺就和领导、同志们探讨一下中国式的养老金制度应该存在的模式。俺个人的构想是这样的:其一,由国家财政对凡是参保的公民依缴费时间承担百分之几的份额,即只要你参保国家就给你优惠。这个所承担的百分率对每个参保的公民是一样的,以示国家对每个公民的造福和公允。其二,从政策上规定公民(无论公务员还是社会人员)参与工作后,应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的养老份额。是国家公务员的有国家财政支付单位份额,属于私营或个体的有企业或老板负责支付单位份额。个人应缴的有其自己负责。其三,国家对年度养老金的收支状况进行测算,适时调整国家、私营或个体企业、参保人三者的缴费率,以保证社会养老金收支基本平衡。其四,确定个人养老金的等级差,以有利于有钱人选择自己愿意的缴费份额。并作出硬性规定,对国家、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养老金份额分别设立账户。如果参保人在退休前去世或在退休后不久离世,即对其所立的参保账户进行清理,属于由国家支付的余额由国家财政收回,属于私营企业或个体老板支付的余额由原企业或老板收回,属于个人缴纳的余额由其继承人收回。国家不去贪图已死公民的钱财,以让参保的公民放心参保,扩大公民参保意识和范围。其五,对社保予以立法,对用人单位不能及时支付员工缴费份额的作出强制性处理,以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其六,把原有的社会养老双轨制换个说法,来个旧瓶装新酒,即对公务员参保人实行延长5年的退休年龄,而对非公务员的人群不予延迟,以体现党和国家对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关爱和温暖。当前,国家能对县级以下公务员的不易升迁状况作出职级晋升(即提高工作收入)之考虑,那么,对非公务员之人群放一马,准许其早5年退休亦不是不在情理之中的事。国家有难,匹夫有责。这是咱中国的经典之语。本笔今就国家延长社保年龄令多数人群不满意之势直抒一下己见,不知是否恰当,还望上层领导和同志们审榷之,本笔于此预置谢意!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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