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绿化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矿区绿化、美化的目标,将植树代管责任制落实到各部门和个人,实行部门分片、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实行包栽、包浇、包管、包成活率的“四包”制。Р(四)、绿化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绿化规划制度,统计资料的管理制度,对矿区所有树木花草的品种、大小规格和栽种位置,实行档案记录管理。Р(五)、建一支素质高、作风硬、认真负责的绿化专业队伍,并形成群众性的管理网络。Р四、奖励与处罚Р(一)、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理。Р1、未经批准砍伐树木,每株罚款200——500元。Р2、对新植树木、摇晃或在树上晾晒衣物、牵持绳索、架设电线罚款50——100元。Р3、随意践踏草坪或向草坪内乱堆、乱放、乱扔杂物,发现一(处)人罚款50——200元。Р4、随意践踏花坛、花池或向花坛、花池内乱扔杂物,发现一(处)人次罚款50Р——100元。Р5、随意在树旁、绿地倾倒污水、垃圾,挖坑取土,堆放物料,罚款50——100元。Р6、破坏、盗窃绿化设施罚款200——500元。Р7、掐花、摘果,每朵(个)罚款50——100元。Р8、抗拒、阻碍绿化管理人员执行绿化管理任务者,视其情节给予罚款200——500元。Р9、凡能及时制止损害、破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并能举证行为责任人的,给予相当于此罚款额80%的奖励。Р(二)、所罚款项属个人的归个人承担;属单位集体的,按财务制度办理,统一由环保绿化队收取,上缴财务,作为矿绿化基金,用于奖励对绿化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Р 第四章环保工作例会制度Р一、环保工作例会由矿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或环保办公室主任主持,全体委员参加。Р二、环保工作例会,定期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重大问题,随时召开。三、环保工作例会内容:Р(一)、学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Р(二)、审查批准矿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环境保护责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