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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请审批XX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请示(精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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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请审批XX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请示Р关于报请审批XX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请示Р XX省人民政府:Р《XX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且通过XX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织的审查。XX市人民政府同意XX县人民政府的请示,现在转报请示审查批复。Р XXXX风景名胜区是2016年月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七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Р XXXX风景名胜区位于XX县域内,分布范围北起朗洞镇八九村以北500m山脊,南至XX乡摆思村;东起XX乡苗兰村XX县和从江县的县界;西至平永镇龙塘村龙塘山山脊。经纬度:东经108 14 24 108 40 58 ,北纬25 47 0 26 20 36 。Р规划总面积168.0km2,划分为三宝千户侗寨景区、七十二寨侗乡景区、宰荡侗族大歌景区、龙塘奇观景区、都榕景区、十里百瀑景区、朗洞苗寨景区七个景区。核心景区5处,面积62.8km2,占总面积168.0 km2的37.4%。Р风景名胜区的性质是:以瀑布集群、河流、古榕树群等构建的良好自然生态环境为背景,以民族村寨为载体,以侗族苗族文化为内涵,人与自然高度和谐共处,具有观赏游览、休闲旅游、文化体验、科考研究功能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Р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九条,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现报请XX省人民政府审查。Р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上报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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