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办理结果。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1、申请人应为生产建设单位;2、由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20开工后竣工前阶段气象主管部门XX县气象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3、施工单位的资质证和施工人员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4、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5、防雷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6、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的证明文件。1、防雷装置设计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2、施工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3、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法定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期限2个工作日21消防部门XX市消防支队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1、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消防设计说明文件;3、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4、设计院资质证明5、建设单位营业执照;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法定办理期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审查,项目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时间2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省环保厅辐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3水行政主管部门省水利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3份)2、《××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报告》(3份)3、《××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理报告》(3份)4、《××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施工总结报告》(3份)5、《××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竣工总结报告》(3份)省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受理→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承办→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办结→省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送达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投产前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