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中小学生学籍异动申请表学籍异动第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籍号户籍所在地省市县村学校识别码现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附:1、转学材料(学籍档案表、户口本或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迁移证明及其它)2、休学材料(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住院证明、药费收据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3、复学材料(复学申请、康复诊断证明、学生本人申请及其它)4、其它有关材料及说明(注:转入县城公办中小学,除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学生监护人的房产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并在提交电子学籍时作为佐证材料上传。)学生学籍异动申请理由经办学校审核意见家长确认意见该学生所提供的佐证材料真实、完整、有效。本申请表所列各项属实,家长确认并支持其转(休、复)学。申请人签字:经手人签字: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转入(休、复)学校意见学校公章年月日转入(休、复)乡镇教委意见主管部门公章年月日转入(休、复)县教育局意见学籍管理专用章年月日转出(休、复)学校意见学校公章年月日转出(休、复)乡镇教委意见主管部门公章年月日转出(休、复)县教育局意见学籍管理专用章年月日备注本表2014年1月开始使用,以前所用表格作废。说明:1、本表先由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校加具意见,后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2、小学县内转学经乡镇教委审核,报县教育局审批。县内初中转学经转入、转出学校审核,报县教育局审批。3、跨县转学经转入、转出学校、乡镇教委审核,报转入转出县教育局审批。4、本表一式三份。教育局审批完毕后,相关单位各保留一份。凭本表到转出学校领取学生的学籍档案,转出学校留一份存档,另二份由转入学校及教育局各存一份。5、纸质学籍异动申请和电子学籍异动申请同时提交,待县、市、省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成功后学生再到接收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