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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工参考明细(试行)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xls  |  页数:2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则不计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有发生时,事件处理经费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核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按照报告时限、报告程序与方式等进行信息报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按照规定做好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及疫点疫区处理等工作。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内居民1000(服务全人口)食品安全信息报告1.按要求报告食品安全信息。村卫生室负责本行政村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定额补助600元;乡镇卫生院做好指导与考核,定额补助200元。定额2.协助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职业卫生咨询指导1.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2.发现可疑患有职业病的患者进行登记。3.报告可疑职业病患者相关信息。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1.对饮用水水源地、居民饮用水水质情况进行巡查。2.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卫生服务1.掌握学校基本情况。2.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访。3.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1.开展巡访。2.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备注:(a)居民健康档案服务对象应与参加新农合人员一致。(b)要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服务人口为800-1000人,均按照800人予以补助;建档率达不到80%时,核减相应比例补助经费。(c)表示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范围外的内容或需特殊强调的内容。(d)目前全省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基本达到要求,原则取消新建档案补助,此项补助主要用于交接时健康档案的核查、核对,以及健康档案使用与管理。(e)电子健康档案建档情况是重要考核指标,同时也是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薄弱环节,故适当增加补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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