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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和规模标准执业范围

上传者:梦&殇 |  格式:xls  |  页数:2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安装工程级 4 相应建筑物级别Р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级 4 相应建筑物级别Р8 泵站工程(提水枢纽工程) m3/s <10 装机流量Р 104kW <0.1 装机功率Р 主要建筑物工程级 4 建筑物级别Р 次要建筑物工程级 4 建筑物级别Р 临时建筑物工程级 4 建筑物级别Р 基础处理工程级 4 相应建筑物级别Р 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级 4 相应建筑物级别Р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级 4 相应建筑物级别Р9 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 堤基处理及防渗工程级 4 堤防级别Р 堤身填筑(含戗台、压渗平台)及护坡工程级 4 堤防级别Р 交叉、连接建筑物工程(含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 级 4 堤防级别Р 填塘固基工程级 4 堤防级别Р 堤顶道路(含坡道)工程级 4 堤防级别Р 堤岸防护工程级 4 堤防级别Р10 灌溉渠道或排水沟 m3/s <20 灌溉流量Р m3/s <50 排水流量Р 级 4 工程级别Р11 灌排建筑物 m3/s <20 过水流量Р 永久建筑物工程级 4 建筑物级别Р 临时建筑物工程级 4 建筑物级别Р 基础处理工程级 4 相应建筑物级别Р 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级 4 相应建筑物级别Р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级 4 相应建筑物级别Р12 农村饮水工程万元<500 单项合同额Р13 河湖整治工程(含疏浚、吹填工程等) 万元<1000 单项合同额Р14 水土保持工程(含防浪林) 万元<500 单项合同额Р15 环境保护工程万元<200 单项合同额Р Р 注:1、上述小型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 Р 2、对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各综合利用项目的分等(级)指标对应的规模不同时,应按最高规模确定; Р 3、水利水电工程包含的通航、过木(竹)、桥梁、公路、港口和渔业等建筑物,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应参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相关工程类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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