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质量及开采、运输条2 件等资料。2.0.3 围堪设计还应收集下列其他相关资料:I 永久建筑物相关设计资料。施工期防洪、通航、供水、生态保护、灌溉、排冰等要求。3 导截流模型试验、堪体材料试验等资料。4 施工期水库临时淹没相关资料。5 坝址上、下游水利水电工程运行情况及要求。3 3围堪设计标准3. 0.1 围埋级别应根据其保护对象、失事后果、使用竿限和围埋工程规模划分为级、4级、级,具体按表o. 确定。表0.1 圈罐级别分表圄罐工程规模级别|保护对象库窑1m1 I 亿3 I .…一’7飞汇呵?-一-τr飞~ >I >LO 4 s <lS <0.1 级别系按252 分。注:有、无特殊要求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均系针对施工期而寓,有特殊要求的级永久性木工建筑物系指施工期不应过水的土石坝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注:使用年限系指固埋每一导流分翔的工作年限.两个或两个以上导流分期共用的困堪.细分期导流-湖、二期共用的纵向围罐.其使用竿限不能叠加计算。注:圄罐工程规模-栏申.圈离度指指水困罐最大离度.库容指罐前设计水位所拦蓄的水量.两者应同时满足。3.0.2 当围堪工程根据表指标分属不同级别时,应以其4 中最高级别为准。但列为级建筑物肘,至少应有两项指标符合要求。3.0.3 下列情况下的围堪级别可适当调整1 施工期利用固堪挡水发电时,根据围堪挡水位下相应库容及其失事后果,围堪级别可适当提高。2 当级、级固堪地基地质条件复杂、或失事后果较严重、或有特殊要求而采用新型结构时,其结构设计级别可提高一标准。3.0.9 固埋工程设计洪水标准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组别在裴3. o. 规定幅度内选择。对围垣级别为级旦失事后果严重的工程,应提出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的工程应急措施。3. 0.10 在下列情况下,围堪工程洪水标准可采用表中的上限值:1 河流水文实测资料系列小于年或工程处于暴雨中心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