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外市政道路标高,以防止市政雨水倒灌。Р24 园区内管线覆土深度应满足管道埋深、坡度及绿化要求。Р25 审核相对标高与绝对标高的关系且标注齐全,建筑、自行车、汽车坡道口、人防疏散口与道路、场地之间不存在倒坡。防止市政管线倒灌、下沉小院底标高低于周围河面标高的情况出现Р26 与周边环境关系复核建筑边线(特别是地下建筑、生化池等地下建构筑物,建筑连接的室外梯步等)与建筑红线的关系,注意报规划审查的版本和施工图版本要一致。Р27 核实建筑退线、正式围墙退线是否满足土地出让条件要求。Р28 核实用地周边绿化、铁路、河道、高压走廊等的退线要求。Р29 新建筑物与相邻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间距应标注清楚,图例应正确,指北针应标出。Р30 出入口岗亭、道闸、垃圾站等设施不应设置在红线外Р31 公用配套分组团交付的变电房、中控室(安防和消防控制室)、物业用房、消防系统、消防通道应满足交房组团的验收要求和使用需求(特别关注首次交房组团)。Р32 必须满足政府要求建设和移交的配套用房的选址与指标(如居委会、消防站、社区活动用房、卫生站等)要求Р33 燃气调压箱、供电、自来水、煤气、污水、雨水接驳口的位置应尽量避免在主景观面内Р34 规范验收要求消防登高面的场地是否与道路冲突,其长度是否满足消防规范要求。Р35 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场,且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2m*12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Р36 穿越建筑的消防车道净宽度、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0m。Р37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其最外一点至消防登高面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包括灯杆、景石、大小乔木等)。Р38 高层住宅应在登高面一侧,结合消防车道设置不少于一块的消防登高场地,每块消防登高场地面积、坡度应满足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