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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工程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李亚峰 第5章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pptx  |  页数:41 |  大小:574KB

文档介绍
程的给水方式1)地下建筑部分直接利用城市给水管道的水量、水压,构成独立的消防给水或消防与生活合用的给水系统;确保消防所需的水量和水压,为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2)地下建筑与地面建筑合设一个消防给水系统,由地下消防泵房加压,消防控制室统一管理。(2)单建式地下工程的消防给水系统1)利用城市给水管道的水量、水压的消防给水系统或消防、生活合用给水系统,能满足消防所需的水量、水压,即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2)利用其他水源,设消防泵加压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5.1.3 地下工程消防的有关规定1)高层建筑的地下室耐火等级应为一级。?2)高层和多层建筑的地下室,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500m2,设自动灭火设备的防火分区,其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3)高层和多层建筑的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能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但面积不超过50m2,且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一个。?4)高层建筑地下室不宜设置人员密集的厅、室,如必须设置时,其面积不应超过300m2。?5)消防控制室设在地下一层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2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5.1.3 地下工程消防的有关规定6)消防水泵房设在地下室时,其墙、板的耐火极限等要求同消防控制室。?7)地下建筑内部设有消防电梯时,应设消防电梯井的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8)地下建筑内设有储存室内外消防总用水量的消防水池时,消防水池应设供消防车取水的取水口,应保证消防车的吸水高度不超过6m。5.1.3 地下工程消防的有关规定1)消防水池设在地下一层时,其池深的高度应考虑满足消防车的吸水高度不超过6m的要求,如图5-1所示。2)消防水池设在地下二层或地下二层以下时,为了使室内消防水池所储存的室外消防水量,一旦需要时同样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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