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保密培训1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pptx  |  页数:67 |  大小:12199KB

文档介绍
不经法定程序产生的秘密事项,都不是国家秘密。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是相对于公开而言的,即尚未公开且被人们加以保密的事项,就是对国家秘密在保密时间和接触范围上的控制,擅自公开或擅自扩大接触范围就是泄密。Р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有哪些?а 《保密法》规定(2010年10月1日实施)?,国家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国家秘密诸要素的,属于国家秘密。Р国家秘密划分Р绝密级: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解密期: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提醒: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Р2018/11/4Р什么是工作秘密?а 工作秘密是在国家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于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它有三个特征要素:? 1.工作秘密是各级国家机关产生的事项。? 2.工作秘密是涉及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事项。? 3.工作秘密是不属于国家秘密,又不宜公开的事项。Р基本知识介绍Р科技工作中的秘密事项Р国家秘密:如国家国防科技项目、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大科技成果等。?商业秘密:如技术秘密,如新工艺、技术、方法、材料、产品、数据、专利、知识产权等。?工作秘密:如科技档案内部资料、科技成果评价意见、人员名单等。РTEXTРTXTР2018/11/4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