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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与法律》中职课件-5 第五单元 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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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占有、支配、交换和物质分配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主要包括体现静态财产关系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和动态财产关系的继承权和债权等两个方面。Р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Р2.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是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而产生的,不具有直接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它主要表现为人格权和身份权。?在现实生活中,民法与人们的关系最为密切,任何公民、法人在社会生活中,都不可避免地与民法发生关系。学习和了解民法的基本知识,对于依法进行民事活动,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保障社会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Р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Р(二)民法的基本原则Р之一:小张、小刘两人是邻居,小张急病住院急需要钱,小刘拿出3万元送上门说:“先用着,以后再说。”小张病愈后,小刘追要3万元钱。小张称之为受赠之钱可以不还,但小刘称当初是借钱给小张,现要小张归还。Р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Р之二:江某和徐某两家是一条街上的对门,并且都经营饭馆,江某由于经营有方,并且价格合理,生意是越做越红火,但是,江某因为办理了出国手续,所以决定将自己经营的饭馆卖掉。这时候,丁某找上门来,并且表示愿意出高价将饭馆买下。徐某听说了这个消息,不希望有人继续和他竞争经营饭店,所以就找江某假意进行磋商,并且在听说丁某因为一些缘由决定不购买江某的饭店后,也抽身而去,使江某丧失了一个订立合同的机会。Р上述案例违反了民法的哪些基本原则?Р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Р民法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市民社会和商品经济的根本要求,贯穿民事立法、司法、守法始终,是具有普遍适用效力和平衡作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是民法精神实质之所在。?1.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参加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一律平等的,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同时法律也平等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Р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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