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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o培训课件(演讲)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pptx  |  页数:14 |  大小:12383KB

文档介绍
员工经济赔偿金和工伤风险Р业务外包:岗位外包+运营管理?用工风险和工作效率风险РBPOР人事外包的界定Р岗位外包Р劳务派遣Р人力机构承担所有工伤风险,包括?法律和经济赔偿?定编+定岗+定福利(视具?体而定)+不定薪+岗位培训Р人力机构(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协议企业(用工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承担经济赔偿?若产生纠纷,第一被告为人力资源?公司,企业为第二被告(一般情况)?如出现经济赔偿人力资源机构需先垫?付,再向企业追讨。Р业务外包Р人事代理Р用人单位:直接与员工签订合同?人力资源机构:无直接劳动关系,仅为代理Р业务操作:不定编+不定岗+不定福?利+不定薪+定结果。?人力资源机构承担用工风险和成果?包括法律和经济赔偿Р小王原来应聘于甲公司,但一直未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甲公司将单位的保安服务业务整体外包给某保安公司(以下简称保安公司),该保安公司又将小王派驻到甲公司进行保安工作,甲公司和保安公司之间签订有《大堂保安劳务外包协议》并对劳务外包费做出明确规定,其中包含保安公司负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的义务。保安公司和小王签有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月工资,保安公司一直按月支付小王工资,但是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因为小王原来在甲公司一直从事司机工作,因而,甲公司在人手不够时也会偶尔让小王从事司机任务,2015年10月在劳动合同期间,小王根据甲公司指示外出时不幸遭遇车祸,且为全责,自己也受伤,经评定,伤残等级为8级。后小王先针对保安公司进行了工伤认定,但是当地社保机构认为小王所出事故并非在保安岗位上所出,故做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行政决定。小王又转而起诉甲公司,认为其与甲公司之间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Р案例Р案例问题Р小王和保安公司是何法律关系Р问题2Р小王所受伤害到底是否构成工伤,如果构成,承担工伤的主体应为哪一方Р问题3Р甲公司和小王之间是何关系Р问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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