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Р石林县妇计中心 2017年12月Р相关文件Р30条?措?施Р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Р让贫困人口“方便看病”Р让贫困人口“看得好病”Р让贫困人口“尽量少生病”Р保障措施Р01Р“看得起病”Р四个目标四重保障九个确保Р看得起病Р看得好病Р看得上病Р少生病Р四重保障Р基本医保Р大病保险Р医疗救助Р医疗费用兜底Р九个确保Р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 100%Р28 种疾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 80%Р转院的住院治疗费用补偿达到90%Р9类15种大病集中救治全覆盖Р医疗救助全覆盖Р白内障患者得到免费救治Р年度转院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Р至少有 1 所县级二级医院标准,乡镇有 1 所标准化卫生院,行政村有 1 所标准化卫生室Р行动Р目标Р医保报销优惠Р28种疾病报销比例提高到8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基本医保门诊方面,将享受基层就诊一般诊疗费全额报销,年度报销额度提高5个百分点;高血压(2-3期)、糖尿病、活动性肺结核、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等28种疾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80%。?乡镇卫生院住院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20个百分点,县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Р医保报销优惠Р大病保险一降一提?在大病保险方面,将采取起付线降低50%、年度报销额度提高50%、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至70%。进一步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额医疗费用的报销力度,与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前后衔接。?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由医疗救助至90%,省级财政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10元的标准,对各贫困县开展医疗救助给予补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实现“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