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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pptx  |  页数:62 |  大小:2579KB

文档介绍
检查,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应该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6、进行充分的危险源辨识,并对辨识的危险源进行评价,针对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充分的演练;?7、免费定期为劳动者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8、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防止设备带病作业;Р9、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和监督管理;?10、盾构施工或着矿山法隧道施工过程中,密切关注隧道上方的建、构筑物,施工前,对其进行详细的检查和鉴定。?11、发现事故征兆,必须立即采取果断的措施进行处理。Р案例一:龙门吊拆除事故?1、事故经过:?2007年10月17日,某地铁盾构区间实现盾构贯通,随后,承包商着手进行施工机械拆除等收尾工作。11月2日承包商与河南某公司(以下简称分包商)签订合同,委托对方进行龙门吊拆卸工程。2007年11月14日上午8:00左右,分包商租用110T、50T汽车吊各一台,准备拆除左线45T龙门吊机。承包商在对分包商租用的汽车吊和作业人员上岗证进行检查时发现两台汽车吊均没有随车携带安全检验合格证,遂要求分包商停止施工,分包商以证件在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工期紧张、保证不会出现问题等为由,不顾禁令仍进行拆除作业。Р中午11:30左右,市安全监督站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分包商的资质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遂责令停止施工。承包商收到停工令后立即要求分包商停止施工,但分包商以龙门吊大梁螺栓已经拆除,如不吊放到地上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由继续施工。由于待拆除龙门吊大梁长达21m,宽4.5m,重约21T,受场地制约,拆除时需要两台吊车抬吊大梁。中午12:00左右,在分包商把用两台汽车吊把大梁吊起来平移的过程中,110T的汽车吊突然倾倒,致使大梁和110T汽车吊的臂杆一起砸向50T汽车吊。事故造成110T汽车吊臂杆变形、驾驶室损坏,50T汽车吊局部受损,汽车驾驶室被砸坏,龙门吊大梁变形,无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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