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人员外出务工应注意事项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pptx  |  页数:39 |  大小:111KB

文档介绍
工地后,要持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及当地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等,到务工就业所在地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用人单位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将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出示外来人员就业登记证。Р3、乘坐交通运输工具应注意:Р乘坐汽车、火车、轮船等交通运输工具,从购票后进入乘运人指定的候车地点开始,乘客和承运人之间就存在着旅客运输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要保存好自己乘坐交通工具的凭证(车票、船票)。如果在中途乘车的,一定要主动向司乘人员索要车、船票证。Р4、外出务工者的基本权利:Р(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7)检举和控告的权利;?(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包括: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等。)Р5、通过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应注意:Р该机构有无劳动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照,同时还应注意该机构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Р6、找用人单位应当注意:Р(1)该用人单位是不是经过工商登记的合法经营企业。?(2)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Р7、劳动合同要明确约定:Р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任何单位都得参加。因此,即使在劳动合同中未加约定,劳动者依法仍享有这些劳动保障权利。Р8、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注意:Р保存好出工记录、工资凭条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其他书面性的材料等能够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者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联系,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后能够互相作证。必要时还可以请求劳动部门处理。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