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法律责任的前提,环境法律责任是环境违法行为的必然结果。我国对违反环境法的行为规定了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3种形式环境法责任的主体问题“污染者付费原则”环境责任的主体,即破坏环境的主要行为者-- 企业和个人(尤其是企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对遭受破坏的环境进行治理、恢复、改善破坏行为严重的,除要求补偿外,还要进行制裁, 以达到教育甚至威慑的目的。环境法律责任的承担《环境保护法》第五章对于环境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体现了追究环境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特别要注意的是: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合法,但只要造成了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就要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环境行政法律责任(一)行政责任的概念(二)行政处罚原则(三)行政处罚的形式(四)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处分的区别一行政责任1 定义是指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实施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单位( 法人和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所应承担的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在环境保护领域内,因违反环境保护法而承担法律责任(含行政责任)者,还包括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指承担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政责任者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行为违法行为有危害后果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1)行为违法。指行为人(单位或个人)实施了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这是承担行政责任的第一个必要条件。行为违法可以表现为作为:擅自排放废水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发生污染事故,未采取措施指违法行为造成了破坏或者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农作物死亡等后果。这是承担行政责任的第二个条件。分三种情况: 在一些场合,它不是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在另一些场合,即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它是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还有另一些场合,只有“危害后果”较重时,它才成为追究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2)行为有危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