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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物价备案知识培训 PPT课件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pptx  |  页数:45 |  大小:3792KB

文档介绍
革委或物价局。管理范围政府管理药品价格的范围是,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以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免疫规划疫苗、麻醉药品、计生药具等),约2700种左右。现行管理体制及政策管理权限中央政府负责国家医保目录中的处方药及目录外特殊药品价格管理,约1900种左右(国家基本药物品种与国家医保目录重合)。地方政府负责国家医保目录中的非处方药,以及地方增补的医保用药价格管理,约800种左右。价格管理形对进入国家医疗保险报销的药品价格实行指导价,采取最高零售限价方法,具体价格水平由经营者在不突破限价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对政府统一采购免费提供免疫规划疫苗、计生药具等,实行政府定价。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价格实行进销差率控制。现行管理体制及政策现行定价政策(1)对仿制药品,一般以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考虑合理利润制定统一最高零售限价。(2)对专利药品(化合物、组合物专利)根据企业的个别成本制定价格。(3)对原研制药品(首先研发上市企业生产的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药品),允许比仿制药品价格高30-35%。现行管理体制及政策(4)对部分质量优势比较明显的仿制药品,经专家论证,可根据具体企业成本和质量等情况,实行单独定价/优质优价。(已暂停)(5)对同种药品不同剂型、规格和包装等,规定了差价和比价关系。政府制定价格,首先在同品种中选择代表剂型规格,其他剂型规格价格按规定的差价或比价确定。(6)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15%销售。(关注目前各省推行的公立医院改革趋势)主要讨论内容各省物价局价格管理处(商品价格处or 工业产品价格处)上级管理机关:各省发改委(原省计委)相关平级管理机关:各省级医保,药监,卫生,财政等下级管理机关:各市级物价局局内负责人:各省物价局分管副局长局内平行部门:价格调控处,收费管理处,综合处价格认证中心,办公室,党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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