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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卫生行政执法和卫生行政救济 卫生法律法规第2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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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要求撤销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理由: (1)卫东区卫生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没有经过听证程序;( 2)重新开业活动属于同一违法行为,不能进行两次行政处罚。卫东区卫生局辩称: (1)在对原告进行行政处罚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原告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及申辩的权利;( 2)原告的行为并非同一违法行为。案例导学 1.原告提起的诉讼属于哪种诉讼? 这种诉讼的原则有哪些? 2.卫东区卫生局是否有权对原告进行行政处罚?卫生行政处罚的程序有哪些? 本案适用什么程序? 3.卫东区卫生局下达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违反了卫生行政处罚的原则? 请分析第一节卫生行政执法一、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与特征二、卫生行政执法的主体三、卫生行政执法的方式第一节卫生行政执法一、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与特征(一)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卫生行政执法是指卫生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进行卫生事业管理,处理具体卫生事务及卫生案件,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活动和过程。(二)卫生行政执法的特征 1.特定性 2.法定性 3.专业技术性 4.强制性 5.时效性 6.合法性第一节卫生行政执法二、卫生行政执法的主体(一)卫生行政执法主体的概念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卫生行政执法权力,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并能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最主要的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是行政机关。第一节卫生行政执法二、卫生行政执法的主体(二)卫生行政执法主体的分类根据执法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不同,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分为职权性执法主体和授权性执法主体两种类型。以职权性执法主体为主。第一节卫生行政执法三、卫生行政执法的方式(一)卫生行政许可含义卫生行政许可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卫生法律规范进行审查,准予其从事与卫生管理有关的特定活动的行为。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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