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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pptx  |  页数:57 |  大小:10196KB

文档介绍
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④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⑤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1)主要内容(2)重点提示第二节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返回2.《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经2001年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自2011年12月3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①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③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④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⑤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1)主要内容(2)重点提示第二节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返回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经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颁布,自2004年1月13日起正式施行。相关规定(1)矿山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2)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4)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第二节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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