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早在2018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公布了立法规划(共116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位于第一类项目: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意见;今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正式发布。??今年3月,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杨小伟曾介绍,《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在加紧制定出台。他表示,在当前大数据快速发展环境下,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工作一直在加强。网络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实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加紧制定出台,与此同时也在加紧制定相关法规标准,建立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以及交易的相关制度,从而在运行机制上进一步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为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保护提供制度保障。Р数据信息领域法律体系不断完善РРРР在网络安全法深入实施、数据安全法被正式通过的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法》也仍在制定出台。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之后,三部法律将共同组成数据信息领域的法律体系。??此外,国家各部门已经连续出台多条政策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优化网络环境。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以“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专章方式,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定义、保护原则、法律责任、主体权利、信息处理等问题作出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明确规定,在收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前,需单独向用户告知收集、使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存储时间等规则,并征得用户的明示同意;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要与个人身份信息分开存储,原则上不应存储原始个人生物识别信息。Р数据信息领域法律体系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