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错的报表调整。?(1)前期差错的定义: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者错误运用以下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①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②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2)前期差错的内容: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3)前期差错的更正方法: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同时还规定了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时的备选处理方法,即本准则第十三条规定,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РР5.第五章披露,该部分包括会计政策变更的披露、会计估计变更披露和前期差错更正的披露。?(1)会计政策变更的披露: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政策变更有关的下列信息:①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②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③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时点、具体应用情况。?(2)会计估计变更披露: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估计变更有关的下列信息: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能确定的,披露这一事实和原因。РР(3)前期差错更正的披露: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下列信息;①前期差错的性质。②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③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另外,本准则第十八条规定,除会计估计变更披露外,以上信息披露均是一次性的,即在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中,不需要重复披露在以前期间的附注中已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