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有害氰化物溶液有毒酸及重金属混合物有害/刺激性重金属有害含六价铬的溶液刺激性石棉石棉危险废物标识及标签**危险废物管理是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的手段解决危险废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危险废物的管理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行政部门对危险废物问题制定的法规、政策以及实施这些法规的政策。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是指对危险废物的避免和减量,产生后的收集、运输、贮存、循环、利用、无害化处理以及最终无害化处置的管理,其优先顺序为最小减量化、废物回收利用、废物的环境无害化处置。通过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行政代执行等制度,切实做到危险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环境监管。*联单转移程序(共6个步骤);危险废物转移前申请报告(3方面内容);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转移计划(11类材料);产生单位在转移前应当向移出地环保部门报告(3方面内容);接受单位转移前应当向接受地环保部门报告(2方面内容)。联单转移操作流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转移计划应当包括的材料(续):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及安全要求的证明,委托运输的需提供运输合同复印件,承运方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明复印件;危险废物移出者和接受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危险废物接受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申请单位所在地省级固体废物管理机构的技术审查意见;固体废物接收单位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意见(可由环保部门之间办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产生单位在转移前应当向移出地环保部门报告的内容:转移危险废物的名称、种类、主要成分、物理化学性质、数量、来源;转移时间、拟到达接受单位的时间、转移路线;转移联单第二联交给移出地环保部门。接受单位转移前应当向接受地环保部门报告的内容:转移危险废物的名称、种类、主要成分、物理化学性质、数量、来源;从产生单位转移的时间、拟到达的时间、转移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