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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ppt  |  页数:5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告(3方面内容);接受单位转移前应当向接受地环保部门报告(2方面内容)。联单转移操作流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2.1联单转移程序(1)以跨省转移为例,跨设区市转移参照执行申请单位领取(或在江西环保网下载)《江西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单位将申请表和有关材料报所在地设区市环保局初审后,连同申请报告报省环保厅审查受理;省环保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可视情组织现场检查(申请人未提交接受地省级环保部门意见的,书面征求对方意见);2.1联单转移程序(2)经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对符合申请条件和规范要求的发出许可文书。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发出不予许可文书,并书面告之理由;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以及污染环境防治等的其他特别规定;在转移过程中,接受当地以及沿途环保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监管,出现或发生异常情况的,应按规定及时向就近环保部门和省环保局报告。以跨省转移为例,跨设区市转移参照执行(续)2.2危险废物转移前申请(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转移计划应当包括的材料:申请报告;江西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转移的固体(危险)废物性状清单(包括产生者、产生工序、废物名称及类别编号、物理/化学性状、主要污染物成分及含量等;危险废物运输应急响应计划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意向书或合同复印件;申请报告:省环保厅网站载。2.2危险废物转移前申请(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转移计划应当包括的材料(续):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及安全要求的证明,委托运输的需提供运输合同复印件,承运方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明复印件;危险废物移出者和接受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危险废物接受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申请单位所在地省级固体废物管理机构的技术审查意见;固体废物接收单位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意见(可由环保部门之间办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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