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不收手、继续贪污腐败的人,要严查,要从重严惩;二是群众反映非常强烈的,必须处理,从重严惩;三是重要岗位上将要提拔的干部,决不能让他们“带病”上岗,不行就得处理。Р新一届中央领导极力推动的干部作风建设,犹如一股政坛新风,令人瞩目。? 我们要对改进工作作风有清醒的认识,?做“守规定、改作风、树形象”的表率。Р一、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作风建设的规定Р从2012年12月中央颁布“八项规定”至今,中央和省市先后下发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20多个,十分罕见,可见作风建设力度之大。Р1、2013年6月监察部等六部委《违反发放津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 (二)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三)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 (四)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五)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Р(六)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七)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八)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九)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 (十一)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二)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