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制度和意识,导致董监事保险没得到市场的青睐。在2002年初,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董监事保险才受到企业界和保险界的关注。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了“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的第一买主。北大高科、中国石化、中国移动、宝钢、康佳、云南铜业、南纸股份、云南白药集团等相继向不同的保险公司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Confidential董监事和高管人员责任保险–历史來源董监事责任保险:中国市场非官方统计-低于10%的国内上市企业购买董监事保险直至2012年数据–国内上市企业达到2,494间。董监事保险市场潜能极大!从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七条第(六)款的规定和国家经贸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规定来看,上市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责任保险在政策层面上获得了认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九条:“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Confidential**董监事责任保险的重要性TheImportanceofD&OInsuranceConfidentialTheImportanceofD&OInsuranceConfidential*中国赴海外上市是一个大趋势。从风险的角度来讲,在美国上市的风险是最大的,因为美国有《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等法规,对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如实陈述都有严格的规定。赴美国主板上市的中国企业都会购买。因为企业高管已经充分认识到由于海外监管市场越来越严格,企业高管所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高国内,根据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董事及高管人员将负有更多的责任国内相关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日益严格审查。Confidential*董监事责任保险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