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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课件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ppt  |  页数:32 |  大小:732KB

文档介绍
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是我国现行刑法对犯罪的定义,它准确地规定了各种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行为,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的行为。”犯罪的基本特征根据犯罪的定义,揭示了犯罪的特征表现在三方面: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的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l、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2、具有刑事违法性3、具有应受惩罚性要件一:犯罪客体1.犯罪客体的概念——刑法所保护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和利益。(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或者威胁的社会关系)2.注意区分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犯罪客体是一种抽象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侵犯的具体的人或者物。案例:甲盗窃某输电线路施工工地存放在仓库的电线5000米,价值20万余元。犯罪对象——电线犯罪客体——国家对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乙盗割某石化公司重要输电线路中的500米电线,造成大面积停电,严重影响该公司正常生产,带来直接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犯罪对象——电线犯罪客体——国家电力安全和生产秩序要件二: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客观外在表现1、危害行为(构成所有犯罪的必需要件)作为——不当为而为不作为——当为而不为法定义务职务或业务义务行为人先行行为带来的义务案例:宋某,某市幼儿园教师。一天下午,宋某带领14名小班幼儿到郊外游玩。在途中,幼儿李某(女,3岁)失足坠入路边的粪坑。宋某见状高声向周围农民呼救,此时,中学生刘某路过(男,17岁),前来观看,并用竹竿测出粪坑约深1米左右。但是,宋某与刘某只是高声求救,嫌脏不愿跳入粪坑救人,等到周围的农民听到呼救赶来救人时,幼儿李某已经被溺死。问: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宋某和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危害结果(不是构成所有犯罪的必需要件)3、犯罪时间、地点、方法手段(一般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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