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条管道工程规定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管道材料等级表、防腐处理、隔热要求、吹扫与清洗、管道涂色要求;(二)管道元件技术条件;(三)工程设计选用管道元件时,应当考虑工程设计寿命的要求;(四)管道制作与安装(包括焊接)技术条件;(五)试验和检验要求。Date6设计文件的盖章和签署38,39第三十八条管道图纸目录和管道平面布置图上应当加盖设计单位设计许可印章。第三十九条管道数据表、管道材料等级表、设备布置图、管道平面布置图、强度计算书和管道应力分析计算书等主要设计图样和文件,应当有设计、校核、审核三级签字。GC1级管道的管道材料等级表和管道应力分析计算书还应当有设计审定人签字。Date7设计压力第四十条管道设计压力应当不小于在操作中可能遇到的最苛刻的压力与温度组合工况的压力。1.最苛刻的压力与温度组合=壁厚或PN最高2.压力与温度组合管道操作工况超过设计条件时,应当符合GB/T20801关于允许超压的规定。超压或超温幅度----时间Date8管道元件压力设计准则(41)管道元件的MAWP1.标准所规定的对应于设计温度的压力—温度额定值2.应力计算确定3.由验证试验确定4.其他方法Date9管道元件压力设计准则(41)(一)法兰、阀门等管道元件的适用压力,符合相关标准所规定的对应于设计温度的压力—温度额定值的规定;(二)直管、斜接弯头、弯管、盲板、非标法兰以及支管连接管件的适用压力按照GB/T20801进行计算确定;(三)承插和螺纹管件的适用压力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直管壁厚确定;(四)对焊管件和支管座(GB19326)的适用压力按照GB/T20801计算确定,无法进行计算时,可以由验证试验确定。不能按照本条(一)~(四)项确定适用压力的管道组成件,也可以根据使用经验、应力分析、型式试验等方法确定其适用压力,但需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的技术组织或者技术机构的技术评审。Date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