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并且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Р第二十三条标记不明的材料不得用于制造管道元件。对标记遗漏或质量证明文件不齐全的材料,应当按相应标准重新进行评定。评定至少应当包括标准规定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硬度、表面缺陷、耐压试验等技术要求。评定合格的材料,重新标记后方可使用。Р第三节管道组成件的使用Р第二十四条铸铁管道组成件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和第二十五的规定:Р(一)铸铁(灰铸铁、可锻铸铁、球墨铸铁)不得应用于GC1级管道,灰铸铁和可锻铸铁不得应用于剧烈循环工况;Р(二)球墨铸铁的使用温度应当高于-20℃且不高于350℃;Р第二十五条灰铸铁和可锻铸铁道组成件在下列条件使用时,应当采取防止过热、急冷急热、振动以及误操作等安全防护措施:Р(一)灰铸铁的使用温度应当不低于-10℃,且不高于230℃,设计压力应当不大于2.0MPa;Р(二)可锻铸铁的使用温度应当高于-20℃,且不高于300℃,设计压力应当不大于2.0MPa;Р(三)灰铸铁和可锻铸铁用于可燃介质时,使用温度应当不高于150℃,设计压力应当不大于1.0MPa。Р第二十六条碳素结构钢管道组成件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和第二十条七规定:Р(一)碳素结构钢不得用于GC1级管道;Р(二)沸腾钢和半镇静钢不得用于有毒、可燃介质管道,设计压力不得大于1.6MPa,使用温度应当不高于200℃,且不低于0℃;Р(三)Q215A、Q235A等A级镇静钢不得用于有毒、可燃介质管道,设计压力应当不大于1.6MPa,使用温度应当不高于350℃,最低使用温度按《工业管道规范》的规定;Р(四)Q215B、Q235B等B级镇静钢不得用于极度、高度危害有毒介质管道,设计压力应当不大于3.0MPa,使用温度应当不高于350℃,最低使用温度按《工业管道规范》的规定;Р第二十七条用于焊接管道组成件的碳素结构钢厚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Р(一)沸腾钢、半镇静钢,厚度不得大于1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