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师问罪。10.因为不能正确处理男女之间的关系,引发一系列感情纠葛问题。可能的影响自身心情不好,耽误学习怕别人背后指指点点,心理承受不了经常见面有尴尬可能睡觉睡不好,吃饭吃不香导致打架斗殴,引发出重大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想一想案例一:高2007级学生王某(古蔺丹桂镇人)恃强霸道,经常欺负本班学生周某某(古蔺护家乡街村人),但周某某一直未告诉老师。2009年6月2日晚自习后,周某某又被王某欺负殴打。当晚灭灯后,周某某伙同在本年级读书的邻居兼堂兄周某去到王某的寝室找王某说理,双方再次发生口角并引发打架,王某被打伤。事后经古蔺县人民医院检查,王某的左耳内耳膜因打击震动破裂,县人民医院和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均无法修补,后到华西医学院修补治愈。共产生医疗费用4万余元,由周某和周某某双方家长共同承担。事后,三名学生均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同时,因治疗费用金额巨大,导致周某和周某某两家原本很好的关系破裂,两家反目成仇。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看一看案例二:高2010级九班学生罗某进校前后后三次殴打该年级八班学生邓某(小),并不允许邓某向老师、学校反映。2010年9月9日中午,邓某的堂兄高2009级一班学生邓某(大)及同村人高2009级一班学生王某一起去找罗某交涉,要求其不要再欺负邓某(小)。邓某(大)、王某离开后,罗某即指使高2010级六班学生宋某等人将邓某(小)拉到寝室外进行殴打。邓某(小)被打后,立即告知邓某(大)、王某二人。二人接到电话后马上就到寝室找罗某并对罗某进行殴打致其受伤。事后罗某到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第二天病情加重,随即转院到泸医治疗,泸医诊断为颅内出血并发病危通知。后经法医鉴定,罗某所受的伤害为轻伤害,当事人邓某(大)、王某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后在古蔺镇派出所的协调处理下,邓某(大)、王某两家共赔偿罗某治疗费及各种费用共7万元,罗某不对二人提起刑事诉讼。不要一味的讲哥们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