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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课件-5 国家机构有哪些第三课时人教部编版 (共18张PPT)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ppt  |  页数:18 |  大小:4804KB

文档介绍
探究新知国家机关的产生我国人口众多,不可能每个人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探究新知201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同学们通过电视、报纸等途径了解到会议的相关情况。课堂上,他们围绕会议提出了一些问题。探究新知探究新知国家权力机关的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每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总数不得超过三千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在第一季度召开会议。探究新知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探究新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地方人民政府正职和副职、地方监察委员会主任、地方人民法院院长和地方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均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探究新知在每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国务院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都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探究新知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根据宪法,“一府一委两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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