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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处置法律实务培训课件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ppt  |  页数:49 |  大小:433KB

文档介绍
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起,诉讼时效重新起算。”(三)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1、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权利人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催收通知书、自动扣划记录、还款凭证、催收公告及报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一款(四)项规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茂中法民一终字第117号)3、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承诺书、还款协议4、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主张权利;5、权利人向债务人的代理人主张权利;6、权利人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7、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8、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犯罪嫌疑期间。案例分析:第三人代为偿还贷款的法律风险二、担保物权实现的法定程序(一)抵押权的实现方式第一百九十五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质权的实现方式第二百二十条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说明:质权人当然可以自行行使质权,处置质押物,但处置价格应当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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