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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管控培训讲座

上传者:梦&殇 |  格式:ppt  |  页数:32 |  大小:805KB

文档介绍
浩律师事务所其他常见企业职务犯罪1、收取回扣归个人所有,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这些情形主要发生在公司的采购人员和销售人员,若员工利用为公司采购货物、出售货物等职务便利,违反规定收受回扣归,侵犯公司、企业的管理制度,那么就构成了受贿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还包括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现在商业贿赂越来越多,很多企业销售人品若不给回扣就销售不出去,形成了一种潜规则。但其实这种行为是犯罪的。一家灯饰公司的采购员,除负责采购公司材料之外,还负责售卖公司废油桶,结果,其与废品回收商串通,将公司的废油桶全部出售给这家回收站,回收站按照每个油桶3元给其计提回扣,两年期间共收取回扣人民币一万多元,用于个人挥霍,最终被法院判刑。东天浩律师事务所其他常见企业职务犯罪2、收款不入帐,私自将企业资金挪作他用“构成挪用资金罪”。? 根据企业不同的管理,有时会要求销售人员或者送货人员直接收取货款,而有些业务员往往抱着侥幸心理,在收取客户货款后,暂时不交回公司,私自拿去投资或者去做其他事情,有的甚至去赌博,当然,这就是典型的挪用资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东天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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