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秋成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乡村治理室主任/研究员建设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探索乡村治理新实践(中)乡村治理的历史一乡村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二三法治目录自治四德治五法治、自治、德治的一般关系六七自治创新目录二、乡村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中国存在从中央到省、地、县和乡五级政府,然后是最基层的村委会。这其中省、地、县、乡集委托人和代理者于一身,他们既是上级政府的代理者,又是下一级政府或组织的委托人。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因为代理者与委托人的效用函数不一致,在信息不完备和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必然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代理者不会严格按委托人的意志办事,而是尽可能追求自己的私利,产生道德风险难题。(一)道德风险乡村治理:就乡村治理而言,由于公共政策的目标不易度量,行政部门激励不足,委托代理链条过长而导致信息失真等原因,地方政府或组织产生的道德风险更加严重。结果,中央制定的农村政策被有意扭曲或遭漠视。政府或组织常见的道德风险:第一,偷懒、遇事互相推诿、办事拖沓等官僚主义行为;第二,劳民伤财、为显示政绩兴建并无实际用途的样板工程;第三,利用中央政策为亲朋好友或本单位小集团谋福利;第四,套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挥霍浪费甚至腐败等。信息问题:如何使中央制定的农村政策和提供的公共服务符合底层农民的需求?缺乏将社会成员相互冲突的各种偏好汇总为社会对公共政策需求的机制,农民的要求只能通过各级地方政府层层向上传送。由于地方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可能不相一致,他们更关心财政收入、控制权威。结果,农民的声音在政府决策时比较微弱,其对社会、经济权利的诉求很难引起重视。(二)信息及逆向选择逆向选择问题:如何将那些有能力、办事公正的人推上执行农村政策和管理公共事务领导者岗位,淘汰那些庸碌、偷懒、投机取巧、假公济私、滥用权威的机会主义者,从而避免挑选乡村治理负责人时可能存在的逆向选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