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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课件5第五机动车辆险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ppt  |  页数:20 |  大小:761KB

文档介绍
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本身发生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施救、保护费用。第四节保险责任1、除外不保危险:1)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2)地震、高温烧烤;3)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4)本车所载货物撞击;5)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的翻倒;6)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2、除外不保损失:1)自然磨损、虫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等属正常性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但由于这些原因而引起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人可予以赔偿;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致使损失扩大部分,保险人不予赔偿;3)间接损失;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一、车辆损失险(二)除外责任第四节保险责任二、第三者责任保险(一)保险责任承保车辆因发生保险事故而产生的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及其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在认定保险责任时,需把握几个概念:1、使用保险车辆过程。包括行驶和停放。2、保险车辆。3、直接损毁。4、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5、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6、善后工作。第四节保险责任二、第三者责任保险(二)除外责任1、除外不保危险:1)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2、除外不保损失: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2)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3)本车的一切人员和财产;4)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5)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间接损失。第四节保险责任三、举证责任(一)车辆损失险的举证责任发生保险事故后,因被保险人或其驾驶员经历了整个出险过程,因此其向保险公司索赔时,有义务提供必要而真实的证据。如出险现场资料、事故证明、损失清单、事故调节结案书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等。(二)第三者责任险的举证责任在我国,采用过失责任原则,被保险人不能免除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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