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解读厅办公室曲军2016年2月1日*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一、行文规则解读二、公文文种解读三、公文标题解读四、公文拟制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五、两点建议*第一部分、行文规则解读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行文规则这一章主要有:(一)行文总规则;(二)向上级机关行文的规则;(三)向下级机关行文的规则;(四)其他行文规则。*第一部分、行文规则解读(一)行文总规则1.“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一部分、行文规则解读2.“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第一部分、行文规则解读(1)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隶属关系,是指一个机关隶属于另一个机关。职权范围,是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任务、管辖范围和行使权力的界限。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决定行文关系,行文关系决定行文的依据、公文的内容、文种的使用、语言的组织等。*第一部分、行文规则解读通常情况下,党政机关间的行文关系主要有以下4种:一是领导关系。这是指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机关之间的公文往来关系。*第一部分、行文规则解读二是指导关系。这是指同一组织系统内上级机关的部门与下级机关相应部门之间的公文往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