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办事机构组织机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中共市委统一领导。市人民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成立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市应急办: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作为市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全市应急管理面上的协调、汇总和指导工作。市应急联动中心:作为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直接接收市范围内,日常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报警。14工作机构市具有应急管理职责的市级议事协商机构、相关职能部门,作为专业应急工作机构(专项指挥部),承担市应急委部署的相关工作。5专家机构市应急委和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各级各类专家人才库,并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平时为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提供应急管理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和需要时,参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工作。应急体系运行机制应急联动中心负责应急联动处置一般突发公共事件;负责组织联动单位对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协助市政府(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实施紧急处置;负责对全市应急联动工作的指导和负责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应急联动系统体系框架城市应急联动系统(CERS,EmergencyResponseSystem)是指在一个城市中,统一受理公众报告的紧急事件和紧急求助,并整合城市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及市政服务资源,实现多警种、多部门、多层次、跨地域的统一受理、统一指挥、联合行动,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紧急救援或抢险救灾行动,从而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地综合救援体系及集成技术平台。应急联动单位包括公安、卫生、安全生产、民防、海事、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以及各区、县人民政府。协同联动网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及时报请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请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置突发公共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