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自身安全财产。被恶人利用了。就会伤害到不懂法的其他人的利益。学习教育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的含义教材定义: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调整和规定教育活动和教育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教育法的特征教育法的特征是指由教育法特定的对象和特定的内容所决定的不同于其他法律的特点。教育法的调整对象:教育领域的社会关系,这是教育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特性。行政机关与学校、学校与教师、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学生与学生等主体之间管理与被管理、教育与被教育等方面的关系。作为教育专业人员除公民权利外特有的权利1.教育教学自主权2.学术自由权3.管理学生权4.获取报酬权5.参与教育管理权6.培训进修权7.申诉权依据《教师法》第七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国教师具有以下基本权利:三、教师的义务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照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它是由法律规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履行。教师的义务包括两个方面:作为普通公民,在享有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作为教师,应履行其教育教学的职责。(二)教师的“教师义务”1.遵纪守法义务2.教育教学义务3.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义务4.尊重学生人格义务5.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6.提高思想业务水平义务根据我国《教育法》第八条的规定,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学校是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学校虽然不是国家机关,但它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学校在实施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活动中,拥有很多职权,学校在行使这些职权时与教师、学生形成不对等的法律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教师职业道德1、爱国守法2、爱岗敬业3、关爱学生4、教书育人5、为人师表6、终身学习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