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国税出口退税培训课件生产企业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ppt  |  页数:187 |  大小:10142KB

文档介绍
一、出口货物劳务新政策概况根据39号文、24号公告、外管局1号公告以及国税函[2012]340号,出口退(免)税政策相比以前出现较大调整,涉及我市生产企业常见业务的调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四是取消小型出口企业次年一月一次性办理退税、新发生出口业务企业12个月退税审核期满后才能办理退税的规定。五是简化单证备案种类,缩小需要进行单证备案的业务范围,对未按规定保存或提供备案单证的情形从宽处理。六是扩大生产企业外购视同自产货物出口退税的范围,增加了视同自产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货物。七是调整了生产企业消费税退(免)税政策。非列名生产企业外购视同自产应税消费品出口,由原来的免征消费税,调整为退还前一环节已征的消费税。八是增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为出口已使用过设备的退税凭证。九是明确材料成本80%以上为黄金等高价值原料出口货物的出口税收政策。针对以出口银触点开关、黄金耳机等骗税严重的情况,通知和公告明确规定,出口货物,如果材料成本80%以上为黄金、铂金、银、钻石、宝石、翡翠和珍珠等高价值原料的,执行原料的出口税收政策,即免税,或征税,或按低退税率退税。一、出口货物劳务新政策概况十是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自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之日起企业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审核时无须对审核销单信息。一、出口货物劳务新政策概况39号文、24号公告以及外管局1号公告废止或部分废止了224份以前的文件39号文、24号公告对部分问题未明确,或未整合部分文件(一)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二)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三)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资格认定(四)违章处理(一)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1、业务概述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其他单位应在发生出口货物劳务业务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