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办理贷款卡(45天)单体工程开工前第227天开始,开工前第182天完成调查拟合作银行(45天)单体工程开工前第227天开始,开工前第182天完成贷款方案内部审批(37天)单体工程开工前第182天开始,开工前第145天完成1-1新成立公司办理贷款卡行政人事部门及时办理完毕新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公司基础证件;财务部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向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贷款卡申请报告书》;财务部如实填写《贷款卡申请报告书》,根据所在地人民银行要求准备公司资料,并送有关部门审检通过后,由所在地人民银行发放贷款卡。1-2调查拟合作银行分子公司财务部调查至少三家以上拟合作银行,了解拟合作银行支持程度、融资规模、抵押率、相关人员业务素质等,并将调查结果报公司资金运营部审批;公司资金运营部根据分子公司调查情况,拟定合作银行,必要时可派专人前往项目所在地调查拟合作银行;公司资金运营部确定拟合作银行后,报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截止2009年3月各行占公司贷款总额比列2006年-2009年3月各行贷款金额增减变动1-3贷款方案公司内部审批分子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开发进度,项目总投资估算和抵押物确定在合作银行的融资金额(在开工前第152天前,确定项目所在地办理预售许可证前是否需要由土地抵押转为在建工程抵押);公司资金运营部根据公司整体情况对分子公司上报的融资方案进行审核、调整;公司资金运营部将融资方案形成文字说明上报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第二阶段银行融资的调查和审批(一)合作银行开户、评级(30天)单体工程开工前第145天开始,开工前第115天完成银行融资资料的准备(20天)单体工程开工前第115天开始,开工前第95天完成银行支行对融资资料的调查和审批(15天)单体工程开工前第95天开始,开工前第80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