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第一节苏轼的生平、思想苏轼手迹苏轼《枯木怪石图》一、生平苏轼(1037—1101)年,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人(今四川眉山市)。他是中国文学史上知名度最高的伟大作家,,现存诗2726首,词398阕,开创了北宋豪放词的先河。散文4800余篇,是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的生平大致可分为四期:(一)转任地方(二)乌台诗案(三)东山再起(四)被贬海南一、转任地方。苏轼首任官职是凤翔府判官。三年后,苏轼即由凤翔来到中央任职,担任判官诰院。36岁时苏轼首先被派往杭州任通判。接下来被任命为密州太守,徐州知州、湖州知州等职。在地方为官共八年。二、“乌台诗案”。苏轼被下狱,关押了130多天后,得以释放,但被贬为黄州做团练副史。苏轼在黄州居住了四年零两个月后被改派汝州,后来又允许他在常州居住。苏轼被下狱,在狱中给弟弟苏辙写下了绝笔诗,其中写到: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与君今世为兄弟,又结来生未了因。三、东山再起1085年3月5日,哲宗之母高太后垂帘听政。5月6日苏轼被起用任登州知州七品,被调回中央先后任礼部郎中,起居舍人六品,1086年3月14日,升任中书舍人四品。9月12日又升任翰林学士正三品。先后任杭州、颖州、扬州以及定州知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