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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课件 原创

上传者:梦溪 |  格式:ppt  |  页数:45 |  大小:722KB

文档介绍
宪的法律就不能发生效力,必须加以修改或宣布废除。宪法的最高效力性,还表现在它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3)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其他普通法律要严格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宪法制定和修改都规定了不同于普通立法的特别严格的程序,通常都设立专门机构来负责宪法起草或修改工作。有的国家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有的国家召开制宪会议或立宪会议等。世界多数国家都规定了通过或批准宪法的特殊程序。例如:有的规定必须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的代表赞同才能通过,有的国家还规定由全民投票来决定。再如: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的制定、修改程序则没有那么严格,只是由制定普通法律的机关的代表过半数通过即可。二、新中国成立后的四部宪法1、1954宪法2、1975宪法(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1978年宪法4、1982年宪法及修正案(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制定的第四部宪法,也是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这部宪法是54宪法的续承和发展。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修改和补充。★我国的现行宪法就是1982年宪法。三、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一)规定国家制度与基本国策(二)规定和保障基本人权(三)宪法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一)规定国家制度与基本国策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它首要任务就是要确立这个国家的性质,即由谁来统治这个国家,同时还要规定这个国家进行统治的方式,这两者在宪法学上分别叫做国体和政体。除此之外,我国宪法还规定诸如经济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等根本制度,以及改革开放、“一国两制”、民族区域自治、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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