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旅客保障工作规章的建立、修改和完善。Р1、专机及重要包机Р2、特别重要旅客 VVIPР3、公司要客 VIP*Р专机、要客的服务等级Р4、重要旅客 VIPР专机及重要包机Р根据《中国民用航空专机暨重要包机工作细则》的规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乘坐的飞机为专机。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执政党最高领导人乘坐的飞机为专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乘坐的飞机为重要包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乘坐民航班机,民航按特殊重要旅客乘坐民航航班任务进行组织和保障。Р特别重要旅客(VVIP)Р根据民航局发〔2013〕37号文《关于印发〈民航执行党和国家领导人乘坐民航航班任务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香港以及澳门地区行政长官等领导人。Р特别重要旅客(VVIP)Р外国国家副总统、副总理、副首相、议长、副议长以及外国政府代表团、议会代表团、非执政的兄弟党主要领导,国外知名人士、驻我国外交使团的集体活动。?安排专门飞机执行的运送上述旅客的飞行任务称为特别重要旅客包机,上述旅客乘坐航班时称为特别重要旅客(VVIP)。Р公司要客(VIP*)Р指公司总部、分(子)公司所在地符合VIP标准的党政主要领导,及符合VIP标准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VIP*旅客,公司内部参照VVIP旅客服务标准进行保障。Р公司要客(VIP*)Р上海市市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常务副市长、分管交通的副市长,分(子)公司所在地省长、市长、省委书记、市委书记,常务副省长、副市长,分(子)公司所在地分管交通的副省长、副市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国资委主任、副主任、分管东航、上航的监事会主席,交通运输部部长、分管东航、上航的副部长、民航局局长、副局长,中组部部长、副部长。